维多利亚的秘密1850第2部分阅读(1/2)
zhèng fu一方面把吗啡含量为4-6的印度鸦片出口到中国,另一方面又进口吗啡含量高达10-13的土耳其鸦片用于本国制药业。
中国人反倒是比较早发现鸦片的危害,从雍正朝就开始有禁烟举措。
来到了鸦片之都,唐宁这个“大毒枭”是不是会因为利润而重cāo旧业呢?唉,这真是冤枉唐宁先生了,其实他只是破解了智能限制而已,化学知识只是破解后的机器人的多种功能的一种,他怎么知道自己竟然成了“大毒枭”呢。是以,他对做毒枭并不是很感冒,这种罪恶的生意迟早是要退出社会主流的,他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非主流,好不容易才搞到一个英国公民的身份,要好好利用一下,要充实地度过这异世界的一生。
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工业产值占全球的60,比超级大国时代的美国还强大,能伪装成一个“英国公民”已经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更何况,他在加尔各答入住的是整个东方最好的酒店——奥克兰酒店。奥克兰是某任总督的爵位名号。
做了两套西装,游荡在奥克兰酒店的大堂,享受着印度女招待的伺候,颇有一点上流绅士的味道。唐宁是高大英俊,又自信又绅士,女招待们很想给他特殊的招待,只是唐宁对女人比较心软,不肯轻易接受她们,便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看着美丽湛蓝的天空,唐宁忽然想到,不好,这个时代好像伦敦有“雾都”的恶名,要不要去呢?如果不去,又不甘心,伦敦可是整个时代的中心啊。要不,去郊区?或者,去伦敦附近的剑桥镇,到剑桥大学当个教授吧,又有地位,又不用享受雾都的可恶。凭唐宁脑子里的扎实科学与工程知识,别说是剑桥的教授,做一个科学大宗师都没问题。他的知识实在超越这个时代太多,不要说是科学家,创建一个宗教做至高神都没问题,想到此处,他笑了。
选择哪项技术作为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展露“神迹”呢?
作为大航海时代的ri不落帝国,英国人一定歇斯底里地渴望交通与通讯的科技进步,以加强各殖民地与英伦本土的联系,交通就先搁置在一旁,要发明先进的远洋巨轮可不是现在的他能做的事情。于是,他把目光瞄准了通讯。在与英国绅士们的交谈中,他得知当下的印度尚未有电报线路。当今最高科技的代表,有线电报,造价不低,一条线路的搭建往往要经过审慎的考虑和测试。如果能把无线电报捣鼓出来,免去了建设线路之苦,不仅费用大大降低,还能越洋,在印度的英国人要高兴死了。
唐宁忽然有个想法,不如让东印度公司支持自己的实验吧,没有一个强大的机构支持,他一个人跑来跑去真累,找材料供应商、找工匠都费劲,而且通过与东印度公司的合作,他能够更快地融入这个世界,融入英国主流社会。
通过分子分离器和万能瑞士军刀在短时间内捣鼓出一套演示xg的无线电收发装置是可行的,有了这货,就能跟东印度公司谈合作了。
这个时代电池的业界标准丹尼尔电池只能产生11伏的电压,各种元器件缺乏,电磁理论的缺失也对工程师的培养造成障碍,要规模制造无线电设备显然还需要不小的努力。这些努力在这个痴迷技术的it博士眼里并不视为畏途,而是找到了方向并沉浸在其中的美妙生活方式,他一直就是这么生活的。
由于两次鸦片战争的缘故,中国社会长期敌视东印度公司,不少民族主义者不停地抹黑英国东印度公司,称其为“史上最牛黑社会”,连英国本土直到20世纪才禁鸦片这一事实都罔顾,事实上,直到1914年,才在国际鸦片委员会的牵头下,34个国家签订了公约,禁止鸦片的生产和贸易。而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分别发生在1840和1856年。
这里并不是为毒品贸易开脱,只是想说明,英国“绅士”们当时进行鸦片战争的道德负担是没有那么大的。而东印度公司,早期这是一个私人公司,虽然是准国家级的机构,但经济效益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高。由于在争夺与控制殖民地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战争,而掠夺来的利润跟不上广袤土地的管理成本,在1770年,由于孟加拉大饥荒造chéng rén力资源剧降,使东印度公司因经济困难不得不求助于英国zhèng fu,到1773东印度公司法案出炉时,事实上的管理权已经由私人转移到了英国国会。
东印度公司也是一个不断闯祸的源头,它试图垄断北美的茶叶贸易,结果惹怒了热爱zi you的美国人,导致“波士顿倾茶事件”,以及随后的美国du li战争。
在当今的印度,东印度公司正在实施危险的“无嗣失权”政策,意即土邦王公在无直系继承王位的情况下,土邦直接纳入东印度公司的统治之下,拒绝王公在无嗣的情况下选择继承人。这个政策的危险之处在于,从此东印度公司不仅对平民大肆剥削,还损害了印度贵族的利益,而这些贵族曾经是英国人的小伙伴,英国人培植这些小伙伴的军队,通过他们来开疆拓土,而这些印度人的军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超过英军。
唐宁对东印度公司的历史细节不太清楚,只知道这是大英帝国在东方的大基地,公司应该相当有钱来着,更由于与中国的贸易密切,将来有东印度公司这层关系,回到真正的祖国去也方便。于是,他就那么带着“小发明”去拜访总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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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加尔各答
唐宁的母校it从1865年才开始招生,而现在才是1850年,但他骄傲自己的理工第一名校之身份,向别人都称是it毕业的,反正在这个洲际旅行比较稀罕的时代没有什么人会了解美国有什么大学,而他又不靠学历吃饭。
他向一个同在奥克兰酒店入住的英国人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无线电报实验机,因为这个英国人与总督认识,(住奥克兰酒店的都是人物),过了两天,果然总督大人就有兴趣召见他了。
总督大人达尔豪西侯爵还是比较热情的,如果这项重大的通讯发明竟然诞生在他掌权时的印度,这得有多么的荣耀啊。他是个有野心的人,看看他策划的“无嗣失权”就知道了。唐宁长得一表人材,虽然有点像东方人,但还是使人大有好感,唐宁少侠就是凭这个优势交了很多的朋友。
唐宁与总督寒暄之后,说“上帝要把文明之光照耀整个地球,而我们大英帝国就是上帝的代理人,印度这个古老土地正在发生的一切都在证明着这一切,总督大人又是大英帝国在东方的代言人,很荣幸见到阁下!”
总督更是高兴,哈哈一笑,说“说得好!你说的那个‘小发明’带来了吗?如果印度能跟英格兰越洋通电报,那真是我们能给女王陛下最好的礼物!真是迫不及待想看看啊!”
除了总督之外,这里还两位总督的贵宾,经介绍都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和高层,是真是赶巧了。
印度当下最好的大学是加尔各答医学院,因为战争伤员要受到照顾,所以东印度公司很早就建了医学院,这里的教授学术水平和化学水平都有一定的的水准,唐宁就是从医学院弄了一些化学和实验原料,再加上用万能瑞士军刀及分子分离器弄出了一台发报机和一台接收机。
这三个东印度公司的高层都是从事鸦片、茶叶买卖的,自然是没什么科技知识,当是看魔术来着。
魔术成功了!小接收器在十多米开外的房间收到了随机指定的电波信号,当然,受限于弱小的电池,再远几米就不行了。
两个股东面面相觑,难道这就是总督说的有趣的重要发明?
唐宁解释“以后的研究方向就是增加电池的电压,这样电波才能传得更远,还要想出一套加密方法,因为无线电波传输的时候任何人都能在那个方向上收到信号,这样的话,就不能用于传输需要保密的内容了。”
看到他的简陋设备,两个股东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大发明。总督倒是比较有信心,问“如果要开发出实用的无线电报,需要多少时间?”
唐宁“一两年就可以了,我心中已经有了研究的图景,只要经费充足,两年内一定能成。现在一条一百英里的电报线路动不动就几万英镑,如果要通过海峡,可靠xg也无法保障,线路也需要巨大的人力金钱去维护。无线电报发明之后,我估计一套收发设备的成本也就几十英镑,但我们可以卖到几千英镑!一百倍的利润,先生们,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
对鸦片贩子说“一百倍利润”,可以想象他们的眼球会变成什么颜sè。
两股东被说动了,他们并不太担心唐宁是个骗子,东印度公司是个准军事机构,相当于清朝的军机处大臣般的存在,敢在印度的地盘上骗东印度公司的股东,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总督决定了,代表资本家询问“你想找投资人吗?这里就有两位慷慨的绅士。”
唐宁微笑道“不错,这正是我来找总督大人的缘故。我想成立一个实验室,在我的发明没赚钱之前,经费由投资人负责,至于费用多少,我也拿不太清楚,到了伦敦看看市场行情再决定,然后,实验室发明的专利投资人可以拥有优先的购买权。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专利的授权协议,实验室要支付给投资人双倍的费用,就是前共用投入费用的双倍。”
这怎么可以?我们出钱开发,到时候你还漫天要价,主动权全在你手中,这大发明的利益投资人得到的也太少了,两个投资人都表示在签约的时候就要买下专利,他们相当于雇佣了一个发明家来为他们工作。
鸦片贩子果然够狠,一个大发明家怎么可能受人雇佣?这可是颠覆一个行业的发明啊。
若是在专利法很完善的时代,大发明家可以扭头走人了,但英国专利局1852年才成立,之前的专利通过专利律师和法官以莫名的方式管理,没有东印度公司这样的大机构支持,恐怕不会那么顺利,唐宁还是需要鸦片贩子的。
那么……这样吧,唐宁提出,初步定下投资方提供两千英镑的实验室创建费用,两年内,实验室的成果由唐宁和投资人各占50的权益,或者同唐宁提出一个价格由投资人全资收购,或者在谈不拢的情况下由唐宁出资两万英镑将50的权益回购,这么一来,投资人起码有10倍的利润,够意思了吧?
总督忽问“怎么你还要去伦敦建实验室?在印度不行吗?你不是在这里发明了这个东西吗?”
唐宁纺织一个谎言“我是美国大学毕业的,之后到中国做了一段时间的皮毛生意,从大学开始我就开始做这个研究,只是后来遇到问题,先去做生意,慢慢想办法而已,英国的专利保护是最完善的,当然我要回伦敦,不过,我会宣称这个发明的初步完成是在印度完成的,怎么样?总督大人,这个够意思了吧?”
哎呀,还在中国做皮毛生意呢,总督说“在中国做生意?有意思,我看你还真有点像中国人……”
唐宁只好说自己祖先是南欧,后来移民到英国,而后又到美国求学。
达尔豪西侯爵很好名利,一定要求这实验室以东印度公司为名,这样一来,即使是在伦敦,大英帝国的民众也会记得这是东印度公司的发明,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总督甚至愿意为他担保,而且刚才那两万英镑也可以降为一万英镑。
一个名字值一万英镑,也值了,最后定名为“东印度公司通讯实验室”。
受到总督大人的感染,一个东印度公司股东表示他要亲自送唐宁?温莎先生到伦敦的东印度公司大楼去报道,在那里取得公司的冠名授权,并再找一个合伙人。这三个合伙人将每人出资700英镑,合计2100英镑,到伦敦之后在罗斯柴尔德银行开设帐户。
第一桶金赚了100英镑,那是一个英格兰银行分支经理的年薪。这第二桶金已经超过了牛顿做皇家铸币厂监管时的年薪1650英镑,这是伦敦最顶级的薪资水平。
唐宁却不禁悲从中来,在维多利亚时代赚钱太快了,跟自己一年多前靠违法行为创收相比,真是幸福太多了,这么看来,被“流放”也未必全是坏事。
第七章 越洋
这个时代最快的船就是东印度公司建造的来往于英国、好望角、印度的三帆快速战舰,这是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因为要对抗海盗和敌国战舰,所以也是一种战舰。由于蒸汽轮机的动力尚不足以驱动轮船到足够的速度,所以仍然需要三个帆的辅助,这是纯蒸汽船出现之前最后的一种样式之一。
如今,温莎先生也是有身份的人了,这是带领“史上最牛黑社会”东印度公司走向科技致富道路的人啊。很自然的,乘坐“自家”公司的船远航是不需要费用的。
从加尔各答出发,驶入茫茫的印度洋,奔向苏伊士运河开通之前大西洋与印度洋唯一通道的好望角,这个时代的木制轮船不经好望角补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也可以看出好望角的重要xg。与此相似,在巴拿马运河开通之前,大西洋与太平洋的唯一安全通道麦哲伦海峡也掌握在东印度公司手中,象征着这个最牛黑社会的海洋霸权。
你也许会惊叹普鲁士人(德国主体)jg密理xg的思维方式,或者法国人在主导影响全人类的启蒙运动中展现出来的动人激|情,但是,继承了罗马人最优秀法律制度建设能力的英国人才是这个时代的宠儿,英国人洞悉了将人群有效组织起来最重要的东西——法律。当西班牙帝国统治航海时代的时候,正是英国人靠制定规则来组织全国对抗西班牙的能力,出现了著名的伊丽莎白女王授权的“皇家海盗”,私掠西班牙的船队。连海盗都受到法律的组织,像东印度公司这样的准军事组织就更不用说了。对规则的尊重导致大英帝国烟消云散之时,全世界人民最怀念的是那个没有的帝国时代,想想香港,想想加拿大,澳州、新加坡这些地方吧。(新加坡du li之后司法终审权长期还放在英国。)
所以,唐宁并不太担心东印度公司会用非法手段欺压自己,可是出于华人血统的直觉,他又想起了自己想去剑桥当教授的念头。(华人是权争的奇才)。
如果有一个剑桥、牛津教授的身份,对唐宁在东印度公司这个巨兽面前说得上话来说是更有好处的。
该拿出什么样的资历才能瞬间征服名校管理者的心呢?搞发明创造肯定不行的,因为这需要周期,且学术界恐怕对实用技术持有不可预测的态度,想象一下哈佛大学那么多年以来在工程学上的建树吧,简直是把所有的工程学上发展的机会都让给了it。这是it的良机,也是哈佛的悲哀。斯坦福在硅时代崛起更证明了老牌儿大学的天然缺陷。
剑桥与牛津那是老牌儿中的老牌儿,不可不知。
干脆在数学上面找突破吧。唐宁想到了著名的费马猜想,这个猜想在两点上称绝,一个是从提出来到解决所花费人类的时间,从1637年就提出,到1995年才彻底被解决,其间经过三百多年的数学家苦思冥想,不断提出新的解决办法。第二绝就是这个猜想在解决过程中开创了很多个数学领域,包括代数几何中的椭圆曲线和模形式,以及伽罗瓦理论和赫克代数等。
唐宁在大一对数论感兴趣的时候曾经研究过费马大定理,并y浸这个“一次元世界”多时,现在拿它来做入职剑桥牛津的敲门砖,真是再好不过了。
他要在这艘三帆快船上呆足至少半年的时间,不如就乘此机会把费马大定理写成数学论文吧,由于其中涉及的领域很多,就算他多年前已经弄通了,现在要再以当代数学家能看得懂的语言写一遍,也得费不少马力,真是大费马呀。
人生有几个半年啊,这个航速真是要命,所以,很多从英格兰出发去印度工作的东印度公司员工,经常要做好去了印度就到退休之后再回来的准备。唐宁已经做好了坚决的打算,下次再跨越大西洋、印度洋的时候,一定要坐上自己造的纯蒸汽动力快船。当然,造船是绝对的重工业,这个时间不会来得太早。
在整理费马大定理之余,唐宁向随行的东印度公司股东罗林森寻问东印度公司的造船厂,可巧,罗林森还真懂得一点内情,由于远洋的需要,东印度公司在泰晤士河边的布莱克沃尔船坞使用蒸汽动力方面的积极xg是最高的,而且开始造铁壳船。从木船到铁壳船的工艺是一个巨大飞跃,想象一下木头和铁板哪个承重强度更强?大吨位的船只是铁壳船的天下。东印度公司的造船技术可谓站在时代之颠。
当然了,如果唐宁要建造船厂,会采用这个所谓的“时代之颠”的人做梦都梦不到的方法来造船。
罗林森道“我手底下倒是有一家小造船厂,在澳大利亚,那真是一个荒凉的地方啊,不过……嘿嘿,告诉你一个秘密,澳大利亚有金矿!”
唐宁“呃……我对黄金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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