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古井女尸案(1/2)
1984年2月16日。
这一天是元宵佳节。
上午7时许。
家住江苏南京秦淮区李府巷的退休干部刘大爷,提着他心爱的鸟笼,溜达到弓箭坊3号的凤凰古井旁边。
于是他把鸟笼挂好,准备在古井旁小憩一会。
可当他看下一眼古井内,他惊呆了:古井里竟浮着一具尸体。
秦淮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随后市局刑警大队刑侦人员也赶来。
经过现场勘察,这是一具少女尸体。
尸体上穿着的衬衣和两件毛衣均被掀至腋下。
下身裸露,赤足,双脚被一根白纱布带紧紧捆扎着,口腔内塞有一只长筒棉纱袜。
勘查时没有发现罪犯留下的痕迹。
法医鉴定表明,少女曾被侵犯,因颈部受压迫窒息死亡。
经解剖化验,死者胃内有蜜饯萝卜丝等物,大约在2月13日午饭后6小时内死亡。
通过尸体浸泡程度化验,抛尸时间为死后5-6个小时。
经查,死者名字叫曹小红。
13岁,小学五年级学生。
家住古井附近的李府巷12号。
于2月13日下午失踪。
根据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侦查人员认定,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抛尸案。
为了迅速侦破这起恶性案件。
市局刑警大队和分局刑警队及派出所立即组成“2·16”专案组。
随后派出若干侦查小组,深入群众,开展紧张细致的调查工作。
曹小红的姐姐反映。
其妹于2月13日失踪时,身穿大红色滑雪衫,棕色中长细格长裤,棕红色浅帮两眼皮鞋。
那天上午9点。
其妹上街买了两角钱的蜜饯萝卜丝。
下午3点20分左右。
邻居曾看见她站在院内自来水池旁。
而3点40分左右。
其姐回家却不见她的踪影。
所以,曹小红的被害时间就在13日下午4至5点左右。
凤凰古井,位于弓箭坊小巷的凹处。
相传古时天外飞来一对凤凰,先落在台上小憩,随后又到寺里游玩。
还曾停落在这个井栏之上饮水解渴,凤凰古井由此得名。
凤凰古井虽然是明代古井,但是远处的人一般不易知道。
专案组成员勘查时发现。
井内有两块投入水中不久的大青砖,很可能是罪犯为沉尸灭迹所为。
有人反映,2月13日晚九时多,曾见一身高1.70米左右的男青年。
身穿黄衣服,头戴鸭舌帽,25岁左右。
推一辆28自行车,靠在工地不远的墙上直喘气,车后包架上用毯子裹着一个大包袱。
见工地上有人便推车向东,出李府巷后进入了弓箭坊。
还有人反映。
当天下午4点钟左右,曾见曹小红在离家不到200米的彩霞街理发店门口玩。
曹的姐姐反映,其妹四点钟就要烧晚饭,晚上还要与父亲去看电影,不大可能远去。
由此推断,发案现场就在被害人家附近。
专案组根据分析得出初步结论。
城南人口稠密,户外人多。
犯罪分子是白天强奸杀人后又移尸古井。
整个过程只有5、6个小时的时间。
得出犯罪杀人不可能在室外,必须将被害者引入室内。
这一点,陌生人是难以做到的。
也正因为是熟人,罪犯才决心杀死被害人。
罪犯可能有前科和劣迹,单身居住,独门独户或有单独房间。
但又没有良好的藏尸环境,急于处理尸体。
由于侦查范围越来越集中,罪犯脸谱也已经形成。
于是,向全市各派出所发出协查通报。
侦查人员则集中全力,以被害人住处与沉尸的古井为重点。
在李府巷的六个邻近居民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
重点放在李府巷、弓箭坊和颜料坊三个居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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